为积极推进并加快“四个新镁都”建设,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结合大石桥市发展实际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同意,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、控制规模,注意安全的前提下,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。公告如下:一.基本条件(一)户口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省户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;(二)年龄:本科学历者30周岁(年7月1日以后出生,含当日)以下;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35周岁(年7月1日以后出生,含当日)以下;(三)学历学位与专业: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学位;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;(四)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(报考专业参照《年辽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》)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(五)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,详见《年大石桥市部分市直(镇街)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》(附件1);(六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报名。1.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2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;3.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和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4.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;5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;6.有过招聘、考录中严重作弊行为等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;7.现役军人,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;8.全日制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。二.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。三.招聘程序(一)公告发布“营口人事人才网”(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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