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委组织部公示22名拟任领导职务人选
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 年第1号 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印发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〉的通知》(中发〔〕8号)精神,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(按姓氏笔画排序):于凯,男,汉族,年9月生,年7月参加工作,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硕士学位,现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、二级高级检察官,拟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,并提名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。 于京东,男,汉族,年11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硕士学位,现任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、一级调研员,拟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。 王鹏,男,满族,年10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高级工程师,现任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、一级调研员,拟任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。 冯永新,女,汉族,年11月生,年4月参加工作,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教授,现任沈阳理工大学党委委员、研究生院院长,拟任沈阳理工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 刘军,男,汉族,年9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硕士学位,现任调兵山市委书记、一级调研员,拟提名为铁岭市副市长人选。 刘怀野,男,汉族,年10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正高级畜牧师,现任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师、一级调研员,拟任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。 孙铁,男,汉族,年11月生,年7月参加工作,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教授,现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委员、教师工作部部长、人事处处长、党委组织部副部长(兼),拟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 孙鹏轩,男,汉族,年8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学士学位,正高级工程师,现任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,拟任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。 杜卓,女,汉族,年4月生,年7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现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,拟任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。 李军,男,汉族,年2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学士学位,现任辽宁省商务厅办公室主任、一级调研员,拟任辽宁省商务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。 李爱水,男,汉族,年9月生,年12月参加工作,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大学学历,学士学位,现任辽宁省委办公厅办公室(财务审计处)主任(处长)、一级调研员,拟任辽宁省委办公厅副主任。 李继锐,男,汉族,年4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高级工程师,现任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,拟任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。 何畏,男,汉族,年5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现任沈阳音乐学院纪委书记、辽宁省监委驻沈阳音乐学院监察专员,拟任营口市委委员、常委、市纪委书记,并提名为营口市监委主任候选人。 佟刚,男,满族,年1月生,年4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教授,现任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,拟任沈阳工程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、院长。 佟春光,男,满族,年2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硕士学位,副研究员,现任大连医科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,拟任大连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。 闵宏林,男,汉族,年9月生,年9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学士学位,现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办公室(保密工作办公室)主任、一级调研员,拟任辽宁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。 张卫东,男,蒙古族,年12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硕士学位,现任辽宁省商务厅外贸管理处处长、一级调研员,拟任辽宁省商务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。 张新财,男,满族,年11月生,年7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正高级工程师,现任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全总监,拟任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。 邵淑娟,女,汉族,年2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教授,现任大连医科大学党委委员、研究生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,拟任大连医科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 郭晓峰,男,汉族,年7月生,年8月参加工作,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现任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,拟任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。 曹江涛,男,汉族,年9月生,年7月参加工作,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教授,现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,拟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校长。 舒启林,男,汉族,年7月生,年5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教授,现任沈阳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,拟任沈阳理工大学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校长。 本公告发布后,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年2月26日前以电话、信函、亲访、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、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。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 联系-(1) 举报网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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